粤通卡类
1、粤通卡(记帐卡);
2、粤通卡(储值卡);
3、粤通卡(联名卡/会员卡)。
办理材料
个人客户办理粤通卡,需提供:
1、客户有效证件;
2、车辆行驶证(原件);
3、车主身份证明;
4、将需要安装电子标签的车辆(车牌必须已固封)开到粤通卡营业点缴费申办。
单位客户办理粤通卡,需提供:
1、客户有效证件;
2、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可到粤通卡官网http://www.96533.com/下载);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车辆行驶证(原件);
5、车主身份证明;
6、将需要安装电子标签的车辆(车牌必须已固封)开到粤通卡营业点缴费申办。
须知:
需安装电子标签的车辆实际座位数应与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一致,否则无法办理。
发行具有粤通卡缴费功能的金融联名卡,办理流程及所需资料以发卡行规定为准。
对于没空去办理的车主,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申办人身份证明、车主身份证明、车辆行驶证,驾车前往粤通卡营业网点办理。
办理流程
1、粤通卡(记帐卡):
2、粤通卡(储值卡):
购买卡片→在服务网点登记资料和服务→充值→开始使用
3、粤通卡(电子标签):
用户申请电子标签,请相关资料向粤通卡客服中心营业部申请,经核实后将有专人负责安装。
注:用户应妥善保管《电子标签发行/安装申请表》。
办理地点
海珠区:广州市海珠区石榴岗路7号大院(猎德大桥南引桥东侧)
越秀区:广州市越秀区水荫路119号星光映景03、04号
荔湾区:广州市荔湾区芳村花地大道中248号之7-101铺(四季花园小区)
白云区: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南金园路(广州体育馆西门停车场内)
花都区:广州市花都区天贵路108号9栋89号商铺
天河区:广州市天河区赛马场北门马场中路西段(马会旅行社旁)
番禺区:番禺区番禺大道北跨线桥下(番禺区交警三中队前200米处)
增城区:广园东快速路仓头主线站出口100米处(增城往广州方向,中国石油加油站旁)
办理费用
标准粤通卡储值卡产品不收取押金,粤通卡卡片15元/张,电子标签110元/个,套装为125元/套。注意,套装里面没有通行费。如有费用调整,请以粤通卡各营业部对外公示的价格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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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粤通卡(记帐卡)服务指南
1.申请
(温馨提示:目前广东联合电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暂停受理单位用户新增记账卡申请业务,具体受理时间另行通知)
记账卡只受理单位用户办理(个人用户如需办理记账卡,可向授权银行申请联名卡)。单位用户需提交自身信用、保证、保证金或存款质押等担保证明文件中的一项或数项,提供符合条件的银行帐户,并携申请记帐卡需要提供的证件向客服中心自营网点(仅限中心营业厅)申请(接受传真申请),经核准后即可发卡。
申请记帐卡需要提供的证件有:
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团体凭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以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办理;
企业凭营业执照副本办理(复印件加盖公章) 、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以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办理;如是民营企业、外资企业,记帐卡初次申请和增卡时,还须提供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办理记帐卡可受理的银行账户列表:
2.结算
记账卡实行 “先消费,后结算”的方式。高速公路收费系统自动采集记账卡通行记录,上传粤通卡资金结算中心进行资金结算。结算中心自动、分次从用户银行帐户中划扣记账卡相关费用,按月提供汇总发票。
3.发行
记账卡审批通过后,用户可凭授权委托书(盖公章)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前往客服中心自营网点(仅限中心营业厅)办理记账卡发行,同时需按广东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复的标准缴纳卡片工本费以及保证金。
4.修改客户资料
用户登记的基本资料(指客户类型、客户名称、证件类型、证件编号、开户银行、账户类型、账户名称、银行账号八项资料)发生改变时,仅可凭有效身份证明到客服中心自营网点(仅限中心营业厅)办理变更,用户登记的非基本资料(指除上述八项基本资料以外的其他资料)发生改变时,注册用户可凭记账卡卡号和密码或有效身份证明到客服中心自营网点、96533网站更改用户资料,或拨打96533热线办理。
用户可凭有效资料变更其名下全部或部分记账卡的授权账户,变更生效日前结算的费用从原授权账户划扣,在原授权账户无法划扣的费用在新的授权账户中划扣。
5.换卡
粤通卡免费保用两年,质量保证期内,如非人为损坏,享受免费换卡服务;超出质保期或人为损坏卡片的,用户按广东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复的标准支付卡片工本费。
换卡时,用户携卡到客服中心自营网点(仅限中心营业厅、城区服务点)办理.交回旧卡以后正确输入密码或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即可换领新卡。
6.挂失管理
(1)挂失:用户遗失记账卡可以登录96533网站、拨打96533热线或到客服中心自营网点办理挂失。挂失时需凭记账卡卡号和密码办理,遗忘卡号的可凭有效身份证明办理,受理后24小时内生效。
(2)解挂:记账卡挂失以后,如找回记账卡,可随时凭卡片卡号和密码、或有效身份证明、或挂失回执、或挂失编号到客服中心自营网点办理解挂,受理后24小时内生效。
(3)补领:记账卡挂失后.如不解挂,可凭有效身份证明到客服中心自营网点(仅限中心营业厅、城区服务点)办理补领。补领时须按广东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复的标准支付新卡的工本费。
7.密码管理
(1)更改密码:用户可通过96533热线、网站或直接到客服中心自营网点修改记账卡的密码。用户提供正确的记账卡卡号及原密码,输入新密码可即时生效。
(2)重设密码:用户如遗忘密码,可携记账卡及有效身份证明到客服中心自营网点办理密码重设。
8.短信、电子清单及发票服务
用户若需享受短信或电子清单服务,请凭用户密码或有效身份证明登陆96533网站、拨打96533热线或亲临客服中心自营网点登记。客户若需要发票,可自行前往客服中心自营网点人工或自助领取。
9.卡片注销
用户不需继续使用粤通卡,须凭有效身份证明,亲临客服中心自营网点(仅限中心营业厅)办理卡片注销,如该卡缴纳过保证金,该款项将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退至用户名下银行账户内。
10.查询服务
用户可凭记账卡卡号和密码或有效身份证明通过96533热线、网站或到客服中心自营网点查询记账卡消费信息。
备注:
身份证明释义:个人用户的有效身份证明为身份证,单位用户的有效身份证明为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以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