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福建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表》;
(二)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居民户口簿》;
(三)居住地住址材料:
1.自有(亲友)房屋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或者购房合同;
2.租住房屋的,应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出具的住宿材料;
3.居住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就读学校等宿舍的,应提交加盖公章的住宿材料;
4.其他能够证实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材料。
(四)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人像照片(由公安机关负责采集,属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发证时间未超过 2 年的,可以通过公安内部系统获取)。
申报居住登记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通过“闽政通”app、“e福州”app申领居住证,并如实提交以下材料:
(一)《福建省居住证申领表》;
(二)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居民户口簿》;
(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或者连续就读材料;
1.合法稳定住所凭证包括:(1)自有(亲友)房屋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或者购房合同;(2)租住房屋的,应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出具的住宿材料;(3)居住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就读学校等宿舍的,应提交加盖公章的住宿材料;(4)其他能够证实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材料。
2.合法稳定就业凭证包括:(1)个人经商的,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申请人为法定代表人)或者加盖企业公章的股东材料;(2)应聘劳务的,应提供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录用(聘用)证书或者社保缴纳凭证;(3)其他能够证实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
3.连续就读材料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实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四)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人像照片(由公安机关负责采集,属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发证时间未超过 2 年的,可以通过公安内部系统获取)
福州市居住证申请线上入口
在福州合法稳定居住的非福州五城区(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户籍人员,可以申请办理居住登记,按规定居住登记满半年才能申请居住证。闽政通APP居住证申请步骤如下:
使用闽政通app,有以下三个入口可进入办理居住证相关业务。
入口一
(1)打开闽政通app,登录后进入首页,点击输入框,跳转到搜索界面,界面如下图所示:
(2)输入关键字“户籍”可搜索,点击“户籍业务办理”,界面跳转后滑动到下方,在【核发居住证】业务中可进行相关的办理,如下图所示:
入口二
(1)打开闽政通app,登录后进入首页,点击首页的“全部”按钮,界面如下图所示:
(2)点击左侧菜单栏的“户政”,点击“户籍业务办理”,界面跳转后滑动到下方,在【核发居住证】业务中可进行相关的办理,界面如下图所示:
入口三
(1)打开闽政通app,登录后进入首页,滑动到下方,点击【部门服务】中的“省公安厅”,界面如下图所示:
(2)点击“户籍业务办理”,界面跳转后滑动到下方,在【核发居住证】业务中可进行相关的办理,界面如下图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