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积分落户实施期内,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申请人,可以申请积分落户
(一)持有南京市办理的《江苏省居住证》。
(二)正在南京市合法稳定就业。打印《南京市积分落户社保证明》时,正在参加南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到账满1个月即可(含补缴)
(三)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
积分落户指标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和减分指标组成。总积分数值为基础指标与加分指标之和减去减分指标的累计积分数值。(点击查看分值项)
申请人应当向哪里提交申请?
积分落户采取“公安一窗受理,部门流转审核”的模式。申请人在确定落户地后,向拟落户地的区级公安行政服务中心或办证大厅公安窗口提交相关申请。